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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
郑职院〔2015〕46号
关于印发《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的通知
各系、处、部门: 现将《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19日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报编辑部管理办法(修订稿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报编辑部的管理,确保学报的办刊质量和编辑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依据《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》(教备厅[1998]3号)和有关出版法律、法规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《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是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,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刊物,内部交流,是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。 第三条 学报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秉承“繁荣学术,服务社会”的宗旨,传播优秀文化,刊载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理论。发扬务实、求是、创新、进取的精神,注重发现并培养学术新人,倡导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,融理论性与实践性、知识性与应用性、经验性与可操作性为一体,为教学与科研服务。坚持严谨的、实事求是的学风与文风,将文稿质量作为学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。认真执行有关期刊编排规范化标准。 第四条 学报立足本院,面向社会,坚持办刊宗旨,把握刊物的政治水准及学术品格,努力传播本院的科研学术成果,通过学报不断提升学院的知名度与美誉度。 第五条 学报工作是学院科研和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,学报编辑人员是学院教学科研队伍的组成部分,学院应重视学报工作,关心编辑部的建设,学院应为编辑人员进修学习及参加学术研究活动提供条件,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与业务素养,以保证办刊质量和办刊水平。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六条 编辑部主编工作职责 (一)遵守出版法律法规和政策,把握正确的办刊方向; (二)认真执行省新闻出版局、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协会、省高校学报研究会文件精神,并落实学校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; ( 三 ) 主持制定编辑工作计划,确定年、期选题组稿重点; ( 四 ) 抓好学报重点选题和栏目建设,强化学报特色,不断扩大学报在校内外的学术影响; ( 五 ) 抓好审稿、定稿、编校、发排、出版发行等各项业务工作,切实提高学报的学术质量、编排质量,确保学报按期出版; ( 六 ) 参与稿件的审读、编辑加工工作,解决审稿中的疑难问题,行使稿件终审权和发排批准权,特约一些教授稿、博士稿、基金项目稿等优质稿件; ( 七 ) 抓好编辑队伍建设,建立一支思想作风过硬,理论学识水平较高,编辑业务技术精湛的、团结协作的编辑队伍; ( 八 ) 合理安排编辑部工作,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,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,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实行奖惩。 第七条 编辑工作职责 ( 一 ) 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学科的稿件审读,对文稿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,提出初步处理意见; ( 二 ) 对采用稿件进行加工润色,确保文稿质量符合编辑规范要求,使发排稿件达到“齐、清、定”; ( 三 ) 按编辑流程做好编校工作,实行编辑签字负责制,努力降低差错率; ( 四 ) 积极参加有关专业学术活动,自觉阅读专业论著、期刊,及时了解科研、教学动态,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,提出本专业学科的选题组稿计划,有重点的组稿,努力开发优质稿源; ( 五 ) 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和编辑业务,积极开展学术研究,撰写专业论文和著作,总结编辑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编辑能力; ( 六 ) 担任学报的责任编辑,履行责任编辑职责; ( 七 )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第三章 稿件处理规程、稿酬及审稿费 第八条 组稿程序 组稿工作是保证学报质量的重要环节。 (一)主编和学科编辑,根据各版和学科的需要,可进行组稿工作; (二)组稿工作必须自然来稿与约稿相结合,校内约稿与校外约稿相结合,年度约稿计划与每期约稿计划相结合; (三)编辑主动向作者约稿的同时,也可以采取刊登“征稿启事”、“征文”约稿的形式。并注意组稿工作的计划性和经常性,也注意掌握动态,选择时机。 第九条 文稿审理程序 (一)统一登记。凡学报各版的来稿均须统一登记注册。登记时务必详注来稿日期及作者通讯地址等。未经统一登记注册的稿件,不允许刊载; (二)分发归口审阅。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,稿件统一登记后,交各责任编辑审读; (三)本刊实行三审制,稿件须经学科责任编辑初审,学科专家二审,主编三审;对来稿的三审应在一个月内完成,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。 初审在全面审读的基础上,主要审读稿件文字、语言、格式规范等问题;二审在全面审读的基础上,主要应对稿件的学术质量提出意见;三审在全面审读的基础上,主要把好稿件的政治方向关。 主编根据来稿情况、选题计划、当期重点栏目及版面要求,确定刊用或经修改后刊用的稿件。 经主编终审后,应对稿件进行分别处理。 决定刊用的稿件,再分别交由学科责任编辑开始进行校对处理; 暂时排不上的备用稿件(稿件分不用稿件、备用稿件、刊用稿件),由学科责任编辑保管; 决定不刊用的稿件,由学科责任编辑负责清退或复信。 第十条 文稿审改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(一)稿件的刊用与否决定权,最终由主编负责,在未决定前,任何人不要向作者许愿; (二)对认定可以备用而一时不便安排的稿件,由学科编辑及时征求作者意见,不同意者,不予强留; (三)鼓励学科编辑每年可以在本编辑部学报上刊发1~2篇论文,但不得超过两篇。 第十一条 刊用稿件原则 (一)对校内外投稿一视同仁,以学术质量录稿; (二)提倡刊用有新观点、新资料、新方法、新领域的稿件;提倡每篇文章具备“一新”亦可; (三)以质取文,不因人废文、扶稿助人; (四)我院教师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,须先在学院学报上发表; (五)优先刊用我院教师所承担的国家和省市级各类科研项目、调研课题结项前的中期研究成果;学院校本课题结项前需至少在学报上发表一篇研究成果。 第十二条 校对稿件程序 (一)本刊实行三校制度。初校由责任编辑联系作者进行初校和修改;二校由责任编辑加工润色;三校责任编辑间进行对校,最后经排版、电子校对后,由主编进行通读。 (二)校改具体要求:初校着重解决文稿中的漏字掉句,明显的错别字、标点符号以及注释字号等问题。二校应在一校的基础上,侧重解决文稿中的较易疏忽的问题;三校是检查、订正(包括文题、署名、正文、页码),确保一切无误。 第十三条 文稿加工范围 (一)内容加工(包括政治性和学术内容)。 (二)文字加工。理顺句子,清除歧义词汇,改正不规范的简化字、错别字和用错的标点符号。 (三)技术性加工。核对引文和参考文献,统一格式,合乎规范化要求。 第十四条 发行、资料工作 (一)加强学报的邮局发行,做好校内发行工作。通过各种渠道,做好征订宣传工作,拓宽发行范围,发挥其社会效益。 (二)学报的资料情报工作,主要就是为编辑服务,即为编辑组稿、审稿、选稿和改稿服务。 第十五条 学报稿酬 (一)内部稿件,一经采用,每篇支付100元稿酬,在科研奖励申报时统一申报、审核。 (二)外稿根据职称每篇给予相应的稿酬,教授每篇300元,副教授每篇200元,讲师及以下职称每篇150元。 第十六条 审稿费 (一)一般性稿件原则上由编辑部审核。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稿件,学报编辑部根据研究方向,聘请校内外学科专家协助审稿,对协助审稿的学科专家给予相应的审稿补贴。 (二)审稿费标准:正高级职称35元/1000字, 副高级职称30元/1000字,博士25元/1000字,其他人员20元/1000字,外文审稿费另补助每篇20元。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报应积极参加省高校学报研究会等学术组织的各项活动,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。 第十八条 编辑部应认真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报表统计、年检等工作。 第十九条 做好学报向上级主管部门送检及对外交流、赠阅工作。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,原《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管理办法》 (郑职院[2015]13号)同时废止。
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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